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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实施新修订“学评教”指标体系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年09月11日 09:36

    关于实施新修订“学评教”指标体系的通知

    鲁管院督评函[2019]8号

     

    各二级学院:

    为更好地体现我校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充分发挥学生评教对促进教师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根据我校教学基本建设的要求和学生成长的需要,在广泛征求各学院教师和学生意见建议基础上,经深入研究对学生评教指标体系进行了调整改进,拟于本学期(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今后将按照新修订的指标体系对教师教学进行评价。

    现将新修订“学评教”指标体系发送至各学院,请组织教师和学生积极学习,使教师能够熟悉基本要求,更加规范地开展教学活动;学生能够熟悉指标的要求,更加的客观合理的进行评教。

        附件:山东管理学院学生评教指标体系(2019.9修订)

     

      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