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校评建工作
进展情况进行第四次总结的通知
鲁管院督评函[2020]1号
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观测点标准,按照《本科教学基本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鲁管院发〔2017〕79号)要求,对我校各观测点任务建设的进度情况开展第四次阶段性总结,时间点截止到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期末。具体要求如下:
一、全面梳理,细致总结。本次检查仍以各个观测点为单元,由观测点负责部门为主,联合观测点所包括具体任务的负责部门单位,对该观测点所包括的各项具体任务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各具体任务负责部门要全力协助观测点负责部门做好观测点总结工作。
二、找出差距,制定措施。请按照各观测点的基本要求和工作任务分解(附件1)进行对比分析,准确查找并清楚说明各项任务和观测点所存在差距。凡以数据统计的,必须以提供数据说明,务必防止笼统描述。
三、形成综述,准确概括。各观测点负责部门对所负责的观测点分别形成细致、准确的状态概括总结,每个观测点总结材料约800字,其中针对观测点完成情况总结约400字,差距分析与改进措施约400字,请参照附件2格式要求,进行总结分析。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无问题后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于2020年2月28日以前送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备案,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平台邮箱,以便汇总。发送时文档题目请标注为“**部门观测点总结”。
四、材料支撑,建档保存。对于各观测点总结的所有事项,都要有必要的支撑材料为依据,做到有工作、有材料。没有支撑材料的不进行总结,禁止任何虚假材料。总结完成后,各责任部门单位都要对支撑材料建档保存,以备将来评估时专家检查。
五、其它说明
请各观测点负责部门、建设任务项责任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部门负责人亲自抓,掌握实况,细致总结。
联系人:赵建春 潘 敏 88617785
附件1 山东管理学院本科教学基本建设工作任务分工表
附件2 部门观测点总结撰写格式(以督评中心为例)
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
2020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