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观测点负责部门修订评估材料建档指南的通知
鲁管院督评函[2020]6号
各观测点负责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建档指南,根据学校评建工作方案任务分工,现请各观测点负责部门对照《山东管理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建档指南(校级 征求意见版)》(见附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对所负责的观测点的评估建档指南中支撑材料目录进行仔细修订。修订完成后于4月28日(周二)11:00前发送到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部门邮箱dupingzhongxin@sdmu.edu.cn。
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
2020年4月21日
附件:山东管理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建档指南(校级 征求意见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