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栏目导航 : :

  • 首页
  • 部门概况
  • 规章制度
  • 高教研究
  • 教学督导
  • 教学评价
  • 他山之石
  • 联系我们
  •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教学评价 >> 正文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年06月17日 16:12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季学期

    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本学期的学生评教工作,公正、准确评价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更好的发挥学评教对教学质量建设的督促作用,现就2020-2021学年季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教时间

    序号

    年级

    时间

    1

    工商学院、艺术学院

    618日(8:00-23:00)

    2

    会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621

    (8:00-23:00)

    3

    人文学院、经贸学院

    622

    (8:00-23:00)

    4

    劳动关系学院、智能工程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623

    (8:00-23:00)

    二、评教主体            

    全体在校学生。

    三、评教方法

    学生在评教时间段内自行登录系统,具体评教流程详见《山东管理学院2021版学评教学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

    四、评教要求

    (一)请各院(部)通知学生提前试登陆评教系统

    (二)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入宣传,严肃认真地做好学生工作,使学生积极参加评教,严格做好组织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整个学生的评教工作,保障每名学生参与评价。学生评教前,各院(部)应组织学生仔细阅读《山东管理学院学生评教指标体系》2020.4修订)(详见附件2),要求学生根据任课教师授课情况和切身体会,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评价本学期任课教师。督评中心将适时通报学院参评情况。

    (三)学生评教过程要独立完成,严禁代评代答或通过软件刷评。学生需要认真核实评教信息,确保对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都进行评价,只有提交成功才算完成评价,避免漏评。

    五、评教结果

    (一)评教结束后,学校将严格保密同学们的评教个人信息,督促教师改进教学工作。

    (二)教评结果将及时反馈给各院(部),各院(部)根据评教结果给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同时评教结果将作为教师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三)教师可登陆系统查看自己的评教结果,具体流程详见《山东管理学院2021版学评教教职工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

     

    联系人:李彬彬 赵建春

    联系电话:88617785

    附件:

    1. 山东管理学院2021版学评教学生操作手册

    2. 山东管理学院学生评教指标体系(2020.4修订)

    3. 山东管理学院2021版学评教教职工操作手册

     

    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

    202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