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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年06月06日 15:32


    各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本学期的学生评教工作,公正、准确评价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更好的发挥学评教对教学质量建设的督促作用,现就2023-2024学年季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4年66——831

    二、评教主体

    全体在校生

    三、评教方法

    学生在评教时间段内自行登录系统,学评教须在督评系统中操作,具体评教流程详见山东管理学院2023版学评教学生操作手册pc端、移动端(附件1附件2

    四、评教要求

    (一)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入宣传,严肃认真地做好学生工作,使学生积极参加评教,严格做好组织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的评教工作,保障每名学生参与评价。

    (二)学生评教过程要独立完成,严禁代评代答或通过软件刷评。学生需要认真核实评教信息,确保对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都进行评价,只有提交成功才能完成评价,避免漏评。

    学生评价完本学期修读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后,方能进入成绩查询系统。请同学们按时评价,以免影响成绩查询。

    任何单位和教师不得有影响学生公平、客观评价的倾向性提示。

    五、评教结果

    (一)评教结束后,学校将严格保密学生的个人评教信息,督促教师改进教学工作。

    (二)评教结果将及时反馈给各院(部),各院(部)根据评教结果给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同时评教结果将作为教师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三)教师可登陆系统查看自己的评教结果,具体流程详见《山东管理学院2023版学评教教师查看结果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

    联系人:潘敏  联系电话:88617785


    附件:1.山东管理学院2023版学评教学生操作手册(pc端)

          2.山东管理学院2023版学评教学生操作手册(移动端)

          3.山东管理学院2023版学评教教师查看结果操作说明


    高等教育研究室(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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