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2021 年党政工作要点、《山东管理学院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评建重点工作推进方案》(鲁管院评建函〔2021〕7号)《山东管理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修订稿)》(鲁管院发〔2020〕115 号)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听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和次数
1. 学校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其中思政课不少于1次。
2. 学校各职能部门正处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副处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3. 各教学院部正、副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
二、有关要求
1. 每次听课应坚持听完不少于1节课。
2. 听课内容包括:课堂讲授、讨论、案例分析、实验实训等,着重了解教学秩序、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堂气氛、教学效果等,同时还应注意观察教学设备和环境等情况。
3. 听课后,应实事求是地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听课记录表和评价表》(双面打印)。期末停课考试前一周内,学校领导的听课记录表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收齐,职能部门领导的听课记录表由部门专人负责收齐,由学校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整理存档和反馈。
附件1:山东管理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修订稿)
附件2:山东管理学院听课记录表和评价表(2020版)
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