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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是学校对教学工作监督、评估、评价、指导的职能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学校教学督导制度文件,建设和完善学校教学督导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二、负责学校教学督导队伍的建设、管理与服务工作。

    三、组织协调教学督导人员开展教学督导活动,维护学校教学工作纪律和教学秩序。

        四、制定学校课程、专业评估及其它专项评估的办法和指标体系,组织实施校内课程、专业评估、实践教学专项评估等 自评工作。

    五、负责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的组建与管理,组织学生教学信息员开展工作。

    六、收集、整理、分析教学督导检查和教学评估的相关信息,及时反馈和提出改进建议。

    七、监督检查并指导各院部教学督导与质量监控的运行。

    八、组织开展学校学评教、教评学、师生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九、负责落实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十、负责编发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简报。

        十一、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